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庐江多笔贷款分类不准确;股东及关联方持股超比例问题长期未整改。农村第四十六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商业
2024年9月19日,款万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巢湖监管分局对安徽庐江农村商业银行作出罚款60万元的安徽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处罚决定的庐江日期为202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