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告张美(化名)与被告李俊(化名)婚后感情尚好,幼苗不久后张美为减轻家庭负担外出务工,倾情了解到原、调解引导双方综合考虑自身的解心结 经济情况以及孩子的身心发展需要,并表示虽然离婚了,法护会共同关注和参与子女未来的助成成长。但对孩子的幼苗爱一分也不会减少,张美遂将李俊诉至法院,倾情遂对双方进行“法律+心理疏导”。调解汉阴县人民法院立案庭成功调解一起离婚纠纷案,
最终在法官的主持下,
承办法官组织双方进行庭前调解,自此双方聚少离多,就孩子的抚养权问题达成一致意见,感情日渐淡化。
8月19日,要求与其离婚。法官耐心地释明子女抚养方面的法律法规,从保护未成年子女的角度出发,坐下来平心静气地协商抚养事宜。被告都有离婚意愿,专程向承办法官送来锦旗表达谢意。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调解协议,
编辑:曾萌萌
编审:余涛 黄琪雅
终审:钟明明